不知是偶然还是运气,林曦和胡小红在山上砍着柴,居然打到了一只野兔子!
很肥的兔子,约莫有八九斤重,听见人声从草窝里窜出来,慌不择路地跑不掉,被两个姑娘围追堵截加柴刀木棍齐上,逮住了。
胡小红笑得见牙不见眼,紧紧搂着野兔子,这可是肉肉啊,她有多久没吃到肉肉了?
两人收拾了柴枝扛下山,回到知青点,又是一番轰动热闹。
晚上林曦破天荒得到邀请加入知青们的饭桌,大家因为兔子肉对她态度改变不少,林曦无所谓了,她觉得自己不会在这地方呆太久。
其实这个年代吧,插队当知青也没什么不好,城市里某种局势比较农村更显严峻,成份出身不好同样很难过,动不动被拉去学习、审问,人民群众时刻监督;另外,农村粮食不够可以寻打些野味补充,城市里就真的只能饿着,钢筋水泥啃不动啊。林曦也愿意安安静静呆乡下捱几年,她是了解历史走向的,等几年后这阵风气一过,直接报名考大学回城就行了,但现在她不是一个人,还有外公外婆,她必须得尽快回海市。
又过了一天,到赶大集的日子。
现在是计划经济,粮食和商品实施统购统销,禁止自由贸易,不允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