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棠书屋 > 都市小说 > 穿越六零:军少,来闪婚 > 第四章 赶集
开集市,但黔省是华夏国偏远地区,少数民族聚集地,还是可以有点土政策的,比如这个大集,外省多数地方都已经取缔了,这山区里却依然保留,只不过也有规定,大集里不准买卖粮食和肉类,主要摆卖的都是些竹藤编织器或生产用具,也可以卖一些地方特色的小吃食,当然不比贸易自由兴盛时那么多,少量罢了,算是偷摸着卖,干部们也只能睁只眼闭只眼当没看见,毕竟本土风俗由来已久,有些老百姓他就不听教,制止不住的。

    知青们最爱赶集,几乎是逢集必赶,买不买东西都要去,林曦期待了好几天,肯定也是要去的。

    她心里揣着小九九,不愿意跟别人一路,假装听不见隔壁胡小红的邀约,没应口和她们做伴赶集。

    早上天刚麻麻亮林曦就起床了,翻出原主很爱惜的一套军装——当然是没有红领章的,六七十年代崇敬军人,保家卫国英勇又威风,青年们只要有条件都给自己弄套军装穿穿。林曦也敬重军人,只是,以绿色军装为时髦,呃,二十一世纪时尚淑女不太认同,不过原主根本也没几件衣裳,这套算是最新最结实的,那就穿着呗。

    再把双马尾改成麻花辫,打扮停当,背起个军色挎包悄咪咪出门了。

    小山村离公路挺远,得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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